《福建開放大學章程》正式公布實施

近日,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同意福建開放大學章程修正案的批復》(閩教審〔2023〕11號)精神,《福建開放大學章程(修訂稿)》經核準后正式發(fā)布實施。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在學校更名為福建開放大學的背景下,學校于2022年3月正式啟動章程修訂工作。起草小組嚴格遵循修訂程序,集思廣益、開門問策,面向校內外各層面廣泛征求意見,并通過教代會討論、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黨委會議審定后報省教育廳核準后,獲批正式發(fā)布實施。

《福建開放大學章程》共包括10章65條。序言主要介紹學校性質和歷史沿革。第一章為總則,明確了學校制定章程的依據、學校主要任務、發(fā)展目標以及學?;厩闆r、承擔的主要職責等。第二章為辦學體系,主要介紹了福建開放大學辦學體系組成、性質及功能定位等。第三章為權利與義務,主要對學校權利和義務作了清晰界定。第四章為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主要闡述了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第五章為教職工、第六章為學生與校友,主要對教職工、學生及校友的權利義務及相關問題作了規(guī)定。第七章為學校與社會,主要闡述了學校與社會之間的關系。第八章為經費與資產管理,對學校經費來源、學校資產、財務制度和資產制度等作了規(guī)定。第九章為標識與校慶日,對學校校訓、校徽、校旗、校歌和校慶日作了詳細規(guī)定。第十章為附則,規(guī)定了章程的地位、修改條件、基本程序和解釋權等。

下一步,學校將加強章程宣傳與執(zhí)行,確保依章辦事、依法辦學,為建設有特色高質量福建開放大學提供根本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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