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試用期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畢業(yè)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互適應的時間階段。試用期是開始也是勞動關系的開始。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應該與用人單位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合同并加以約定 ……[詳情]
試用期常見問題
①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享有全部勞動權利。
②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
③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體現(xiàn)了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體平等 ……[詳情]
試用期離職規(guī)定
多用人單位都認為在試用期內(nèi)可以隨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實際上這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qū)。濫用關于試用期的單方解除權,常常是用人單位方面容易出現(xiàn)的問題……[詳情]
試用期六大陷阱
陷阱
一
陷阱一:試用合格再簽合同
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一般有試用階段不簽勞動合同、僅僅簽訂試用期合同、同時簽訂試用期合同和勞動合同等表現(xiàn)形式。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詳情]
陷阱
二
陷阱二:試用期與合同期限不符
不少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試用期限過長,或者隨意確定試用期限,如有的單位僅與勞動者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卻長達6個月。
《勞動合同法》采用把試用期與合同期限相掛鉤的制度,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詳情]
陷阱
三
陷阱三:擅自延長試用期或多次試用
有的用人單位在第一次試用快要結束時,以時間太短、考察不全面、還需繼續(xù)努力為理由,對原來的試用期進行延長或與勞動者重新約定一個或者多個試用期……[詳情]
陷阱
四
陷阱四:試用期工資低于最低工資
一些用人單位把試用期職工當作“價廉物美”的勞動力,試用期工資常常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甚至還出現(xiàn)“零工資”試用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20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詳情]
陷阱
五
陷阱五:不繳納社會保險
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以試用期滿再說為由,不給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規(guī)定,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樣存在勞動關系……[詳情]
陷阱
六
陷阱六:隨意辭退勞動者
一些用人單位認為,既然是試用,就可以隨心所欲地解除勞動合同,有的單位甚至走馬燈式地更換試用人員。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21條規(guī)定,解除試用期員工,也需要用人單位證明勞動者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嚴重失職、勞動合同無效等法定解除情形……[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