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文件精神,從2015年起在全國范圍內(nèi)組織實施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報名及免試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yè)在內(nèi)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在內(nèi)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yè)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yè)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凡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yè)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二、科目介紹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其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為客觀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為主客觀混合科目。
三、實施部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急管理部
四、報名條件說明
1.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范圍
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包括: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2.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
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3.學歷、學位條件的具體要求
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學士及以上學位,包括經(jīng)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開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以及其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18~23周歲
24~32周歲
33~40周歲
其他
高中及以下
中專
大專
其他
工作就業(yè)
報考公務員
落戶/居住證
其他
自學考試
成人高考
開放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