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繼教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了解到,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考生申請免考工作即將開始,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冊考生直接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wǎng)上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自考信息系統(tǒng)”,http://zk.hebeea.edu.cn)點擊“申請免考入口”申請。
未注冊考生登錄“自考信息系統(tǒng)”后,須先進入“考生注冊入口”完成注冊,再申請免考。
一、申請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網(wǎng)上注冊、申請免考
時間: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辦理。
(二)現(xiàn)場確認、提交材料
時間: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現(xiàn)場認真核對“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信息確認單”上的內(nèi)容后簽字,并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
(三)網(wǎng)上支付
時間: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網(wǎng)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費、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視為放棄本次免考申請。
(四)免考結果發(fā)布
時間:4月7日17:00;
查詢方式:考生登錄“自考信息系統(tǒng)”,點擊“免考審核結果”欄目查詢。
(五)免考成績發(fā)布
時間:5月10日17:00;
查詢方式:考生登錄“自考信息系統(tǒng)”,點擊“成績查詢”欄目中“合格成績”查詢。
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使用“等級證書”或“其他證書”申請免考時,證書在線未通過核查的,需要提交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與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學籍表》復印件應符合我省免考規(guī)定中的相關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者,一經(jīng)查實,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